2018年5月30日晋城市医保中心公布了2018年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2018年医疗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132.8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5664元/月。
根据晋城市统计局公布的相关统计数据和《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晋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市人社发[2011]23号)文件规定,若职工的工资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缴费基数,即3132.8元/月;高于300%的,按300%确定缴费基数,即15664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自愿选择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即5221.33元/月;或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即3132.8元/月。(供稿:晋城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段淑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