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新闻网 08月30日)
8月29日,省物价局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结合我省储血费成本核算情况,向全省各市物价局、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下发通知,对全省公民临床用血储血费价格做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规定,血站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价格包括血站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的费用。其中,全血收费标准为每200毫升220元。手工分红细胞悬液、手工分浓缩血小板、手工分冰冻血浆和机采血小板等四个项目的血站最高供应价格如下:手工分红细胞悬液,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210元;手工分浓缩血小板,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100元;手工分冰冻血浆,每100毫升40元;机采血小板,每治疗量(≥2.5×(10的11次方)个血小板)1400元。各医疗机构的储血费价格为10元/单位(200ml制备),并允许医疗机构在10%的范围内向下浮动。此次敲定山西省公民临床用血储血费,是为了规范山西省临床用血收费,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包括血站供应价格、配血费和储血费,除此之外不得向患者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公示临床用血的有关收费标准,并接受物价、卫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三晋都市报记者
冯晓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