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人社局、工会、团委、妇联,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工委、市经信委(国资委)党委,晋煤集团文明办,驻市单位:
根据《晋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评选表彰道德典型、“晋城好人”工作的决定》(晋市文明委〔2015〕17
号),今年将组织开展第七届“晋城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评选表彰、学习宣传“晋城好人”,弘扬时代新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在市文明委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联合主办。主办单位共同组成“第七届‘晋城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各县(市、区)、市直各工委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群众推荐、实地考察、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工作,经过审核把关、严格鳞选,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
三、评选标准
“晋城好人”的基本标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晋城好人”的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好人: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好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好人: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好人: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每个推荐对象只能参加一个类型的评选。往届“晋城好人提名奖”获得者可参加本届评选,荣获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中国好人”、山西道德模范及提名奖、“山西好人”和往届“晋城好人”称号的,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四、评选类型及推荐名额
第七届“晋城好人”分为“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和“孝老爱亲好人”五个类型。每类表彰10人,5个类型共计表彰50人,提名奖不超过50人。各县(市、区),市直工委每类推荐5名;晋煤集团,市经信(国资)委,开发区每类推荐2-4名。
五、实施步骤
1、全面启动。5月份,主办单位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晋城好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刊登消息,启动评选表彰活动。
2、公众推荐。各县(市、区
)、市直各工委活动组委会接到《通知》后,要在当地(市直各工委所属)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本地推荐“晋城好人”的程序和办法,公布专用的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
3、遴选推荐。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坚持优中选优,提出拟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的人选。在此基础上,各地活动组委会要对本地区、本系统推荐的人选进行实地考察,征求本人所在单位、社区或行政村意见,同时征求当地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等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和人民法院的意见。相关部门和单位均无意见后,将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确保其事迹准确无误后,向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推荐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1日。
4、审核确定候选人。7月份,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提交市活动组委会。市活动组委会委托市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选,按照评选标准从中择优选出100名推荐对象。经过市活动组委会综合评议,作为第七届“晋城好人”候选人。
5、媒体公示和社会投票。8月份,市活动组委会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内主要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进行群众投票。同时,由各县(市、区)、市直各工委分别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典型组成百名公众代表进行投票。
6、确定表彰对象。根据评审组意见、百名公众代表投票支持率、群众投票支持率分别占40%、30%、30%的权重,得出候选人的总支持率。市活动组委会根据评审情况,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晋城好人”及提名奖人选建议名单,报市文明委审定。
7、命名表彰。市文明委作出表彰决定,对第七届晋城好人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隆重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晋城好人”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组织推荐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过程和提升全市城乡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
2、坚持面向基层。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学校、机关等基层单位,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推荐出的晋城好人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加大宣传力度。要持续深入地开展晋城好人学习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见贤思齐的深厚氛围,树立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引导广大群众崇尚好人、学习好人、争当好人。注重运用媒体宣传、基层宣讲、公益广告、文艺作品、专题展览等形式,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学习宣传晋城好人活动中来。
4、完善帮扶机制。重在树立正确价值导向。要切实落实好《晋城市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好人等道德典型实施办法》(晋市文明委〔2015〕8号),积极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帮扶晋城好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晋城好人的关爱,努力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导向。
5、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在向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上报推荐报告的同时,上报《第七届“晋城好人”推荐名单》和《第七届“晋城好人”推荐表》(样表附后),以及每个推荐对象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推荐表加盖宣传部、文明办、人社局、工会、团委、妇联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于6月31日前报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所有材料及免冠彩照的电子版发送至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闫晨俊
联系电话:0356-2198510
通讯地址:晋城市委市政府办公楼525房间
邮 编:048026
电子邮箱:sxjcwmb@163.com
附:第七届“晋城好人”推荐名单
第七届“晋城好人”推荐表
中共晋城市委宣传部
晋城市文明办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城市总工会
共青团晋城市委
晋城市妇联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