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3号)精神,自2018年1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调整至88元。这意味着,自今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再增加18元。调整后的相应基础养老金标准为:城区每人每月133元,泽州、阳城、沁水每人每月123元,高平市、陵川县每人每月113元。经测算,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市32万余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供稿: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