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由于机关车辆增加过快,给机关大院的车辆停放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为进一步加强市委、市政府机关安全管理,完善出入机关大院车辆秩序,确保机关大院车辆出入顺畅,停放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更换范围
1、各县(市、区)县级领导的车辆。
2、驻大院机关各部、委、局的在编车辆。
3、楼外市直各部、委、局主要领导的车辆及办公室用车。
4、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车辆。
5、各条管单位及省以上机构驻晋城单位的主要领导车辆。
6、玉屏小区领导及自购私家车辆。
7、凤鸣小区领导及自购私家车辆。
8、机关大院工作人员的自购私家车辆。
二、审批程序和更换办法
1、凡符合更换范围的车辆,均需由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统一造表并附车辆编制复印件和各个车辆行车证复印件。由各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到保卫科审批。
2、经审批有购置车辆编制卡、有车辆行车证者、由各单位办公室主任统一到管理局保卫科办理更换出入证手续(每个通行证交20元工本费),交旧换新。
3、不符合更换范围的车辆,确实因工作需要时,由单位提出申请,报请管理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4、楼外每个市直单位只更换两个出入证,保障领导使用。
5、玉屏小区的家属和子女的车辆凭身份证复印件和行车证复印件到保卫科审批办理出入证手续。
6、楼内工作人员自购私家车辆必须凭本人工作证和行车证,并且姓名相符,到保卫科审批后办理出入证件。
三、更换时间
自2010年1月25日至2010年2月5日。
2010年2月8日正式启用新证,旧证同时作废。
四、其它
1、机关大院车辆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制度。
2、出入机关大院的车辆,必须遵守大院管理规定,服从大院管理,按规定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不许占用行车通道。
3、本次换证只对单位不对个人。
4、凡乱停乱放影响车辆通行的不服从武警和保安人员管理的保卫科有权收回出入证。
晋城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0一0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