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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8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公告
残联
2018年03月21日 14:53:31    来源: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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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关于印发〈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综〔2016〕8号)和《晋城市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细则》(晋市残字〔2014〕4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办理2018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

  二、年审时间:2018年3月16日—2018年6月30日

  三、年审地点:晋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晋城市凤台东街1268号晋城市康复就业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四、联系电话:0356—2131681

  五、年审所需资料:

  1、《晋城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表格可在晋城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下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残疾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用人单位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

  5、上年度残疾人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上年度用人单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在职职工支付3月、6月、9月、12月份工资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凡逾期未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严格执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先收后支,专款专用,收入全额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晋城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3月16日         

附件:

  晋城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 (企业)

  单位安置就业残疾人员花名表

  晋城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

  单位安置就业残疾人员花名表

  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一次性告知书

  行政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一次性告知书

责编: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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