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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情况,需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烧荒 临时堆放物品,或从事爆破、采石及其他振动性作业,未经监测设施 管理单位同意的

2010年02月09日 10:20:3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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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地震观测振动施 管理单同意的

对象

公民企业

类别

行政处罚

 

 

 

 

 

 

法律政策依据

 

  因特殊需在地震监测和地震观环境保护范 围内烧荒临振动性必须经同意应采取

施。

九条  震监设施主单位可视体情节停止原状损 失。

条件

 

申请提交材料

 

流程

处罚规定程序

标准

 

机构

晋城市震局

地址

晋城市原东街 1556

方式

0356-2127003

时间

周一到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

时限

 

方式

单独办理

对象

企业个人

主题

其它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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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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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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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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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史立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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