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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晋城市政府办公厅
2010年03月30日 00:00:00    来源: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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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职责调整

    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加强应急管理和督查落实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上级党政机关以及外地单位发送市政府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方面的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以及市政府各项政策、决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一)统一刻制、颁发市直及驻市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的印章。

    (十二)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8个内设机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下设4个科(室);市政府督查室设下2个科(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下2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市政府办公厅日常政务、会务和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与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和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秘书的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召开的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的会见、会谈等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办理上级党政机关需由我市参加或组织的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安排公务活动;负责上级党政机关、兄弟市(地)政府有关政务接待的安排;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具体承办上级党政机关视察的公务活动;承办政府系统大型会议的审核、报批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行政后勤的管理服务工作;保障机关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

    (二)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事档案、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综合科

    组织市政府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参与市委、市政府有关大型会议的文件起草工作。

    (四)秘书一科

    办理发展改革、公安、监察、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审计、外事侨务、统计、粮食、物价、民族宗教、应急管理、人民武装、法院、检察院、信访、国家安全、消防、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烟草、盐务、金融等部门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

    (五)秘书二科

    办理教育、科技、民政、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卫生、人口计生、体育、旅游文物、食品药品监督、残联、老龄、气象、邮政、通信、电信、保险、铁路、地震、晋城学院筹备处等部门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

    (六)秘书三科

    办理经济和信息化(国有资产)、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煤炭、安监、人防、法制、档案、史志、信息化管理、开发区、电力、石油等部门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查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及时答复或转办有关函件;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

    (七)政府信息与公开科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助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做好市政府重大事项、政策的宣传报道工作;协助市信息中心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承担省、市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承担市政府领导对政务信息批示的督促落实工作;完善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网络建设、做好与省政府及兄弟市(地)政府的信息联络和交流工作,积极进行信息理论的探讨和研究;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领导关心的问题进行组织信息调研。

    (八)文秘科

    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公文审核制发工作。办理上级党政机关、兄弟市(地)政府、市直及驻市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文、函的收发运转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的印鉴管理,承办市直及驻市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的印章刻制。负责内部资料、刊物的分发、传阅、清退和销毁,负责机要通信和机要文件交换及收发工作。负责办公厅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完善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指导、规范、协调、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承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认定,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培训和发证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的指导、规范、监督职责;受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有关问题;负责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组织、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认真实施,承担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负责对市政府及其部门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前置审查;承办各县(市、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以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后评估和定期清理工作;受理和审查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和审查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侵权赔偿要求,办理有关行政赔偿事宜;承办涉及市政府的应诉事宜;承办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办理市政府有关涉法事务;指导、协调和监督仲裁工作,负责管理晋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4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文秘、会务、财务、信息、档案、人事、党群、信访、保密和后勤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工作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情况交流;管理、维护晋城政府法制网站;指导、协调和监督民商事仲裁工作。

    (二)行政执法监督科(依法行政指导科)

    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指导、规范、协调、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查、认定工作;组织、指导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申领、管理工作;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协调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有关问题。

    (三)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科

    负责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认真实施;承担市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对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工作部门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和协调性前置审查;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后评估和定期清理工作;承担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行政复议应诉科(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

    负责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和审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理决定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受理和审查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承办行政赔偿有关事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工作;办理涉及市政府的行政应诉事宜;联络、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组活动,协调市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适时参与政府涉法事务。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及市委要求市政府执行和落实事项的督办;市政府各项决策,包括《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和其他需要落实事项等工作的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的办理。及时提供宜公开的政务信息。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2个科(室):

    (一)督查一科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市政府会议的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起草督办通知,收集材料信息,起草上报文稿,编发简报。

    (二)督查二科

    负责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市政府年度工作及目标责任制工作进行督查;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办实事项目进行督查;负责征集人民群众意见与建议;负责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上级领导及机关、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督办落实。

    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市内外重大应急情况和动态,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障市政府与省政府、市委、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办理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市应急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建议;负责组织编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全市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下设2个科(室):

    (一)应急协调科

    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应急现场的指挥协调;办理市政府应急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应急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专题会议;组织修订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协调指导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

    (二)组织指导科

    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全市应急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建议;协调指导全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以及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和宣传培训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应急值班职责由市政府办公厅值班室(挂应急值班室牌子)具体承担。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人员编制

    市政府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41名(含法制办公室6名,应急管理办公室5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含法制办公室1名)。市政府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5名;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督查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相关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专职副主任1名。科级职数19名(含法制办公室4名,督查室2名,应急管理办公室2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一)本规定由晋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晋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监察部门对市政府办公厅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并监督检查。

    附件: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程序和市直单位新增人员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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