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局:
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提前下达2018年市级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942.74万元(详情见附表)。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列入2018年造林生产计划。要按照下达的计划任务和投资额度,根据《晋城市临时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晋市财农〔2016〕17号)的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市林业局批复后抓紧实施。
二、农林交错区可燃物清理工作要按照《晋城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预防森林火灾开展农林交错区可燃物清理工作补助资金的意见》(晋市政护发〔2013〕31号),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市防火办,要严格资金管理,落实项目监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三、森林消防以水灭火专业队补助经费100万元(沁水县60万元,陵川县40万元)、林业大镇管林护林资金150万元(详见附表)要按照晋城市林业局《2018年市级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及实施办法》执行。
接文后,各单位尽快与各县(市、区)财政局联系,将资金落实到位,同时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工程完成后,县林业局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并严格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林业局相关科室。
此款系一次性支出,资金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应科目下执行。
附件:1.晋城市林业局2018年市级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分配表
2.2018年林业大镇管林护林项目资金计划分配表
晋城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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