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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林业局行政执法依据汇编

2007年10月18日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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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为贯彻实施《山西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05]76号)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晋市政发[2005]22号),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设法治政府,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对行政职权进行了分解,并汇编成册。截止2006年5月底,我局的执法依据(包括共同执法依据) 共48件,其中:法律8件,行政法规16件,地方性法规4件,部门规章11件,省政府规章9件;行政执法行为共有5类,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处罚70项,行政强制1项,其他12项。

 二OO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一、行政执法主体

(一)职权行政执法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条

1.晋城市林业局

(二)授权行政执法主体

1、 晋城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第一条

2、 晋城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

二、行政执法主体依据

(一)专业执法依据(34件)

1、法律(3件)

序号

法律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施行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5.01.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9.03.0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0.12.01

 

2、行政法规(12件)

 

序号

行政法规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施行日期

1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

国务院

1982227

2

植物检疫条例

国务院

1983.01.03

3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国务院

1985.07.06

4

森林防火条例

国务院

1988.03.15

5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

1989.12.18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国务院

1992.03.01

7

城市绿化条例

国务院

1992.08.01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国务院

1994.12.01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国务院

1997.10.01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国务院

1997.01.01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

2000.01.29

12

退耕还林条例

国务院

2003.01.20

3、地方性法规(3件)

 

序号

地方性法规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施行日期

1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省人大常委会

1992.05.20

2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法》办法

省人大常委会

2001.10.01

3

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

2004.01.01

4、部门规章(11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施行日期

1

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林业部

1987.09.10

2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林业部

1993.12.1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猎枪弹具管理办法

林业部、公安部

1994.03.01

4

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林业部

1996.10.01

5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林业部

1996.10.01

6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林业部

1996.10.14

7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林业部

1996.12.27

8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

林业部

1997.06.15

9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

2000.11.02

10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

2000.11.02

11

林业工作站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

2003.03.13

5、地方政府规章(5件)

 

序号

规章名称

制定或者批准机关

施行日期

1

山西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细则

省政府

1990.07.01

2

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

省政府

1992.12.16

3

山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

省政府

1997.10.05

4

山西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省政府

1997.11.21

5

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省政府

2000.05.25

(二)共同执法依据(14件)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施行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全国人大

1990.1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5.1.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全国人大

1996.10.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9.10.1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4.7.1

6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国务院

1995.1.25

7

国务院关于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国务院

1998.1.1

8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国务院

2002.2.12

9

行政执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国务院

2001.7.9

10

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

2001.10.1

11

山西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

省政府

2004.1.1

12

山西省行政执法检查规定

省政府

2004.1.1

13

山西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办法

省政府

2005.9.1

14

山西省行政许可听证办法

省政府

2005.9.1

(三)承办执法依据(2件)

 

法律法规规章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施行日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5.01.01

2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林业部

1996.10.14

三、行政执法行为

(一)行政许可(10项)

1、木材运输证

许可依据:《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2、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许可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3、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许可依据:《种子法》第二十六条;《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第十三条、十六条

4、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许可依据:《种子法》第二十六条;《山西省林木种子条例》十四条、第十六条

5、森林植物检疫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二条;《植物检疫条例》第七、八条;《山西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三款

6、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许可依据:《森林法》第十八条

7、狩猎证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四条

8、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保护法办法》第十九条 

9、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七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八条

10、林木采伐许可证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二)行政征收(6项)

1、国内森林植物检疫费

征收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七条条;《山西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十九条

2、林业基金

征收依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三十一条

3、森林植被恢复费

《森林法》第十八条

4、绿化费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第九条;《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三十五条

5、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6、补检费

征收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二十一条;《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三)行政处罚(70项)

1、盗伐、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

处罚种类:没收盗伐的林木和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2、违法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处罚种类:没收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法》第四十二条。

3、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法》第四十三条。

4、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在幼林地、封山育林区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在树旁焚烧秸秆、柴草及其他行为,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法》第四十四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5、擅自开垦林地对森林未造成损害或者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6、未按照规定完成造林任务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法》第四十五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7、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8、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9、非法运输木材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10、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

处罚种类:没收获取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11、伪造、变造、涂改林木、林地权属凭证

处罚种类:没收伪造、变造、涂改的林木和林地权属凭证、罚款

处罚依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12、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

处罚种类: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13、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

处罚种类: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狩猎证

处罚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三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14、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15、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处罚种类: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七条;《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16、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捕猎野生保护动物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依据:《山西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细则》第二十二条

17、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处罚种类:没收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采集证

处罚依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18、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处罚种类: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19、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收缴证件

处罚依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20、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

处罚种类:没收采集、收购的野生植物和考察资料、罚款

处罚依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21、非法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挖沙等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

22、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六条

23、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处罚种类;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罚款

处罚依据:《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24、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

25、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处罚种类:没收野生动物和违法所得、罚款、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

处罚依据:《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26、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

处罚种类:没收考察、拍摄的资料以及标本、罚款

处罚依据:《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27、假冒授权品种

处罚种类:没收植物品种繁殖材料和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条

28、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29、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

处罚种类:退回所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罚款

处罚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五十七条

30、销售、供应未经检验合格的种苗或者未附具标签、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的种苗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六十条

31、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32、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33、隐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34、生产、经营假、劣种子

处罚种类:责令停产、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罚款。

处罚依据:《种子法》第五十九条

35、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

处罚种类: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罚款

处罚依据:《种子法》第六十条

36、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

处罚种类: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罚款

处罚依据:《种子法》第六十条

37、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

处罚种类: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种子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38、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种子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39、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种子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40、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种子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

41、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种子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

42、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种子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

43、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种子法》第六十四条

44、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采种、没收种子、罚款

处罚依据:《种子法》第六十五条

45、违法收购林木种子

处罚种类:没收种子、罚款

处罚依据:《种子法》第六十六条

46、违法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

处罚种类:罚款、责令停止试验

处罚依据:《种子法》第六十七条

47、未按照规定使用林木良种造林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处罚依据:《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48、违法核发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

处罚种类:警告、撤销资格、罚款

处罚依据:《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49、伪造林木良种合格证或者良种壮苗合格证

处罚种类:没收伪造证件、罚款

处罚依据:《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50、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天然林木种质资源的

处罚种类: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依据:《种子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

51、未按规定办理检疫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赔偿经济损失、没收非法所得

处罚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第一款

52、伪造、涂改、买卖检疫标识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第二款

53、未依照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极其产品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第三款

54、违反规定,擅自开拆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包装,调换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或者擅自改变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规定用途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第四款

55、违反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第五款

56、侵占、非法利用国有、集体森林、林木、林地进行旅游开发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

处罚依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

57、擅自占用林地修筑道路、架设线路、埋设管线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

处罚依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

58、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第十九条

59、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60、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

61、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

62、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五款

63、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处罚种类:责令限期更新造林,罚款

处罚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六款

64、隐瞒不报并私自处理野生动物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实物或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八条

65、擅自开发、兴建森林公园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66、损毁森林公园设施、标志和花草树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处罚依据:《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67、违反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在森林公园内兴建游览设施、人造游览景物、商业网点和其他工程设施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68、未经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擅自开园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

69、擅自采集野生药材和其他林副产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处罚依据:《山西省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70、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林业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种类:罚款

处罚依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四)行政强制(1项)

1、封存违反规定调运的植物及其产品

强制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十条。

(五)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登记、备案等)(12项)

1、责令补种树木

执法依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2、代为补种、造林

执法依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3、责令限期造林

执法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4、责令限期恢复原状、代为恢复原状

执法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四条。

5、限期恢复原状

执法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6、限期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执法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

7、责令托运人在指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停止调运、改变用途、控制使用或就地销毁

执法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第八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门)》第十七条。

8、补检、复检

执法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第十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门)》第二十一条。

9、代为除治

执法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

10、持枪证备案

执法依据:《猎枪弹具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11、接受外国人赠送或转让猎枪弹具办理持枪证备案

执法依据:《猎枪弹具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12、林木种子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备案

执法依据:《种子法》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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