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会计从业资格审批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7条 |
许可条件 |
①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③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
数量限制 |
无 |
办事程序 |
受理(1天) - 审核(3天) - 发证(1天) |
承诺时间 |
5 |
申报材料 |
①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②两张一寸黑白免冠照片; ③单位审核意见。 |
年检时间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两年为一个周期免费登记一次 |
年检办法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两年为一个周期免费登记一次,不参加定期登记的予以公告。连续两个周期内不参加登记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公告。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协办单位 |
无 |
监管办法 |
①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情况; ②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
③持证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 ④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