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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审批

2010年02月05日 11:42: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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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会计从业资格审批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7条
许可条件 ①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③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数量限制
办事程序 受理(1天) - 审核(3天) - 发证(1天)
承诺时间 5
申报材料 ①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②两张一寸黑白免冠照片; ③单位审核意见。
年检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两年为一个周期免费登记一次
年检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两年为一个周期免费登记一次,不参加定期登记的予以公告。连续两个周期内不参加登记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公告。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协办单位
监管办法 ①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情况; ②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 ③持证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 ④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责编: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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