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办事依据
 

政务公示制度

2010年02月08日 17:38:35    来源: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政务公示制度系指行政机关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等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二、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务公示。
  三、本局各科室以及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四、公示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像片、姓名、职务、职责;
  (二)机构设置、行政职能、科室职责;
  (三)办事程序、标准、办理依据;
  (四)其它公示内容。
  以上公示内容通常采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编印办事服务指南等形式。
  五、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组每月不定期检查和每季度定期检查各科室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政务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科室、个人年终考评的一项内容,由局监察室负责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责编:靳敏

我要打印】   【编辑信箱】   【纠错热线】   【评论 】   【推荐】   【收藏
  相关链接
 
  您还要浏览: 网上查询 | 印象晋城 | 政务公开 | 在线办事 | 互动交流  >>> 网站首页
  您还想搜索:本站
互联网
提供信息线索:jcxxzx@www.bjwofz.com       我要投稿
晋城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晋城市信息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晋城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 稿件来源:晋城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晋城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