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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清明节
2018年03月22日 16:42:59    来源: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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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国殡葬工作座谈会要求,全面做好2018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营造平安、便利、文明、和谐的节日祭扫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祭扫安全管理

  各县(市、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严格落实殡葬服务安全管理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祭扫平安有序,并努力实现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要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8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清明节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政府牵头,民政、公安、交通、林业、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做好相关政策标准制定、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检查督导、上报信息等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督查,与殡葬服务机构联动,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排查整改走过场、督促检查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责任追究,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全面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压紧压实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殡葬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进行“三个必查”,确保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都要制定完善祭扫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性事件。在祭扫高峰期进行人流、车流承载力管理,及时采取预警提示和限流分流措施,加强火源管控,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

  二、切实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各县(市、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行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文明的殡葬服务,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满意度。

  要在巩固“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成果基础上,继续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查找殡葬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督促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在服务态度、服务环境、价格管理、公平交易、信息公开、公益保障、规范服务、廉洁从业等八个方面做到“八不得、八提升”,提升规范优质服务水平。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主动开展明查暗访,客观查摆问题并立行立改。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执法,查处违反价格管理要求、违背公平交易原则、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各县(市、区)要坚持服务为先,针对清明节祭扫服务特点强化保障措施,增设服务网点,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人文关怀,切实为祭扫群众排忧解难。要线上线下相结合,全面公开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服务监督、服务规范和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服务信息,推进服务规范透明。要强化服务意识和窗口意识,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政策标准,既加强对遗体运输、证件查验、火化确认等服务环节的管理,又提供体贴、温暖、人性化和个性化服务,努力实现全年殡葬服务“零差错、零事故、零投诉”目标。

  三、大力推行文明绿色殡葬

  要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和民政部、中央文明办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群众参与支持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逐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要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大力宣传现代祭扫理念,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网上纪念、集体共祭、社区共祭、错峰祭扫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推动更多殡葬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绢花圈等殡葬用品,逐步使文明低碳祭扫成为社会主流。要丰富节日内涵,引导清明活动向更丰富多元的方向发展,融入追思先贤、纪念先烈、孝亲感恩、生命教育等内容,将纪念逝者与弘扬家训家风、传承优秀文化、丰富精神生活有机结合,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健康生活、弘扬文化、保护环境的重要载体。要依法管理焚烧纸钱祭品等行为,对明文禁止焚纸燃炮等祭扫行为的地区和场所要执行到位,在祭扫服务场所要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

  要推动将绿色殡葬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使之成为绿色生活方式、绿色生产方式和绿色发展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厚植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为导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殡葬理念。继续大力推广不占或少占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强节地生态安葬纪念设施建设,推广使用可降解骨灰盒、环保纸棺、环保棺材等环保产品,逐步扩大节地生态安葬激励奖补制度覆盖面,组织开展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公益活动。

  四、切实加强宣传引导

  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争取组织、宣传、文明办等部门支持,推动殡葬工作纳入民生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宣传大局,提升层次、加大力度。树立主动宣传意识,加强与媒体沟通合作,提供宣传线索,推广殡葬改革优秀成果,加强政策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和主流媒体作用,宣传殡葬工作重要意义,加大宣传殡葬战线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推动宣传活动进社区、企业、学校和家庭,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宣传阵地作用,主动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开放日”、“服务体验日”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殡葬行业,体验生命文化教育。要提前做好热点舆情研判,加强舆情监测,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应对,努力营造有利于殡葬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清明节祭扫工作,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将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5日至7日)安排专人值班。各县(市、区)4月12日前上报本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

晋城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1日      

责编:常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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