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类别:传统舞蹈
保护单位:沁水县文化馆 保护级别: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项目
分布区域: 沁水县土沃乡临近地区 代表性传承人:祁学德(第4代)
“土沃老花鼓”作为一种传统的群众艺术表演形式,距今已有360多年历史,经历清代至民国的产生、形成期,建国初至“文革”前的成熟、兴盛期,“文革”期间的沉寂、消亡期,文革以后的复苏、抢救期。“土沃老花鼓”之所以称为老,有两个含义:一是土沃老花鼓在沁水流传历史悠久;二是独特的表演形式长达200多年,人们久看不厌,老戏新看,十分有趣。
“土沃老花鼓”是集打、唱、跳三个部分为一体的舞蹈表演形式,表演队伍由二十人到五十人均可,主要角色有老丑、小丑、花姑、老汉、老婆、腰鼓手、报马童、担鼓,主要表演步法是“曲曲步”,要求全脚擦地行进,身体左右拧转,如风摆杨柳,轻柔优美。全场表演的队形分为“双龙出水”、“三盏灯”、“十二连勾”、“双龙摆尾”、“双插花”、“九道弯”、“荷花转”、“单闷葫芦”、“枣化形”、“双分头”等,最为精彩的是“四丑登场”。
“土沃老花鼓”的乐谱有两种,一种是舞蹈谱(走场锣鼓),分为走场谱和登场谱;一种是曲调谱(花鼓调)分为“老调”和“新调”两首曲目,歌词随时代自编。
“土沃老花鼓”自制的乐器、服饰和道具分为三种类型。打击类,主要有口噙鼓;服饰类,主要有串铃、丝麻胡嘴、蝴蝶帽圈、对襟袄等二十余种;道具类,主要有羽毛扇子、拂尘。另外还使用小堂鼓、腰鼓、大锣、小锣、小钹、小镲、小勾锣等乐器。腰装和化妆基本模仿戏曲的生、末、净、旦、丑名行当,从头到脚全身自己设计,自己加工制作,既有模仿型又具特色型。
近年来,“土沃老花鼓”在市、县、乡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发掘、抢救、传承、发展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由于人们漠视传统民俗文化,对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致使土沃老花鼓发展滞后,处于濒危状态。 |